来源:八戒影院人气:210更新:2023-02-11 00:25:57
“唐马儒事件”继续发酵。
早年暴走大事件中的唐马儒与泷泽,话说这一期我居然还记得。。
8月9日20点21分,暴走漫画CEO任剑亲自发长文,公开回应“唐马儒事件”。
下面是全文。由于篇幅有点长,节选又怕有人说我断章取义,所以只能都拿过来了(已经了解的看官,这部分可以跳过)。
链接: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289038139/answer/464597488
好的,到这里为止呢,两个人在第一回合都已经出过招了。看起来都是受害者,也看起来都有各自的不对。
但是还没等大家仔细研究,他们的话有哪些漏洞,各自有多少水分时。李迪也就是唐马儒的扮演者,很快做出回应:当年与暴走漫画的劳务合同。见下图:
“唐马儒”的微博原图
“唐马儒”的微博原图
“唐马儒”的微博原图
好的,截止到8月10号晚上,以上就是李迪与暴走CEO任剑在网上,关于“唐马儒事件”的所有论述。
到这里,这件事已经在网上激起了不少水花。
有人总结说(这大哥匿名了):“任总的意思是这样的,现在我们还是创业公司,条件比较艰苦,没有钱发给你呢,是为了你好。以后有了钱会补给你的,现在这不没钱。但是我现在连干股也不想给你。不过你们要相信,等公司以后有了钱,一定会给你的。”
可以说,这位网友说的够人艰不坼了。还过关于暴走有没有给钱的事,可只是画大饼这么简单。
请大家细看合同条款第六条:
什么意思呢?
就是说,“表演的工资,我们公司都是按时、足额给发的。”
“可要是不按时发呢”
“那说明我们按照合同,每次结算周期‘另行协商’过啦。"
“可要是有人说某次的工资压根就没发呢?”
“是这样的,那个人的工资,我们都是‘另行协商’的,表演一次我们就‘另行协商’一次,之前的都是有发的。”
“可那次为什么没发呢?”
“哦,你说的是那一次啊,那次我们暂时协商不成。。”
顺便说一句,合同里的终止条款,看得小编觉得《合同法》都白学了。
简单吧,就这么两条。
一脸懵比
合同到期,甲方单方面要续约,乙方应无条件续约;
合同到期,甲方单方面不同意续约,合同则无条件终止。
合同未到期,甲方单方面要提前解除,合同则无条件终止。
这样说要明白一些了。意思就是,合同提前解不解除,到期续不续约这件事,甲方想解除就解除,想续约就续约 。和乙方是没有什么关系的。
如果是这样,那还签个毛线合同啊。
甲方都说了算,甲方是爸爸,爸爸是对的,都听爸爸的。
我们接着看,第九条:
我们把八、九条连起来看。
首先,根据第八条,合同只能由甲方解除;其次根据第九条,解除时乙方应在一个周内滚蛋,还要给甲方书面的说明(要说明啥?不是甲方要我走的吗?),还要赔偿。
“甲方爸爸,走的话这么麻烦,那我不走了可不可以?”
“不可以,因为就是我让你走的。”
。。。这逻辑,没毛病。。。
像以上这样形式的条款,在合同中还有好几条,如第一、二、十、十一、十二条。大家有兴趣,作为反面教材,仔细研读。
关于合同,这里小编就写这么多了。
虽然这份合同指定是有问题,但是在两个人的论述中,除了合同之外,还有几处值得我们深入挖掘的地方。
比如:20万赔偿原因“唐马儒”还是“MC子龙”;
暴走提前申请强制执行判决是正常的司法行为,还是意图让“唐马儒”进入失信名单;
吱吱、王蜜桃等元老的消失,是不是也与唐马儒类似;
真假王尼玛事件和王尼玛带头套原因;
以及李迪个人形象的归属权问题。
以上这几个问题,我会在下次发文中给大家推测分析。
篇幅原因,这次就到这里吧。
感谢各位。
五十多了吧